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第三章 城市更新实施第二十三条有效根据城市更新需要,优化本市权限范围内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和规则,并与相关行政许可做好衔接。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