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市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建立城市设计管理制度,明确对建筑、小区、社区、街区的设计要求,规范引导城市更新项目的设计和实施。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