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中心条例第九条有效金砖创新中心应当每年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工作,并将年度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