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中心条例第十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金砖创新中心建设发展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对金砖创新中心开展年度工作考核。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