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中心条例第八条有效金砖创新中心依法接受机构编制、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监督。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