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展会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应予以处罚的,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罚。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4月2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