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展会管理条例/第三章 展会管理第十七条已废止招展信息应当真实、合法。举办单位招展信息中的展会名称、主办和承办单位全称,举办时间、地点等应当与有关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事项一致。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4月2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