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海钓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有效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项规定,船舶擅自进入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通航安全二级警戒线内或者相关单位依法确定并公告的其他海域桥区水域开展海钓活动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