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河重点区域风貌管控条例第十三条有效灞河重点区域内应当塑造富有变化、协调有序的建筑形态。建筑附属设施和外立面应当进行一体化设计。住宅建筑外立面应当进行公建化设计。鼓励公共建筑在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进行立体绿化。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