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有效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单位作出三万元以上罚款、对个人作出五千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