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五条有效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