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湟水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条有效湟水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利用、分类施策、统筹协调、公众参与、协同共治的原则。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