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湟水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湟水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活动。本条例所称水生态环境包括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