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经营主体服务条例第十七条有效鼓励有重整价值的经营主体及其相关利益主体,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进行协商谈判,依法进行重整。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会同人民法院健全司法重整联动机制,指导、协助有重整价值的经营主体进行重整。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