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对公路路产调查核实、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公路管理档案。新建、改建公路竣工时,应当同时建立公路路产档案。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