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在建公路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照职责权限负责该路段的公路路政管理。

在建公路所在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工作。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