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宝塔山保护利用规划,结合宝塔山地质环境状况,确定山体保护控制线。山体保护控制线内,禁止实施与山体保护无关的活动;确属国防军事设施建设、国家和省级重大建设、必要的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

地方法规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