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涉及枸杞产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构建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枸杞产业体系,因地制宜推广高效节水技术,节约利用水资源。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