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