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进行普查、评估,建立旅游资源档案,指导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