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规划与促进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周边地区的旅游经济合作,实现信息互通、交通互联、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进区域旅游一体化。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