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应急管理等主管部门,制定府澴河流域洪涝、干旱以及突发公共水危机事件的水量应急调度预案。

出现严重干旱、重要控制断面流量降至预警流量、重大水污染事故等情形,可能造成用水危机、府澴河断流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实施应急调度。

地方法规 ·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