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本市加强府澴河流域水文化建设,挖掘涢水、㵐水、漂水、府河、广水河等河流水系历史文化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文化遗产,传承和弘扬府澴河流域特色文化,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与历史文化有机融合。地方法规 ·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