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处置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并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

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