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管理条例/第三章 设置与监管/第一节 户外广告设施第二十七条有效户外广告设施由设置者负责维护保养,确保其牢固、安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者应当定期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测和检查。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应当每年至少由专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测,其他户外广告设施由设置者进行安全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