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推动光伏制造与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深度融合,鼓励光伏企业加快设备更新,促进智能化生产装备的研发与应用,加强光伏产业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

地方法规 ·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