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第三章 创新发展第十八条有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支持光伏企业依法制定相关企业标准,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等主导、参与光伏产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推动地方标准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转化。地方法规 ·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