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推动受益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共同分担生态保护任务。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