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十一条有效支持发展适合女性特点的职业教育事业,开展职业教育、创业和实用技能等培训,提高妇女的劳动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鼓励用人单位有计划地对女职工进行上岗、在岗、转岗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