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全社会应当弘扬中华民族养老、孝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应当广泛开展养老服务宣传。

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