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养老服务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