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养老服务条例/第八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六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养老服务事中事后监管,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