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第二章 促进第二十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指导、促进和规范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优化信息发布、交易撮合、登记结算等服务,推动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6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