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部门应当指导企业将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效融合,支持知识产权权利人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团体标准。

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