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本市建立法规政策男女平等评估机制,开展法规政策男女平等评估工作。有关机关制定或者修改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听取同级妇女联合会意见,按照规定开展男女平等评估。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