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哈泥河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规划编制与保护区划定第十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对水源的保护,设立哈泥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保护区外围的特定区域划定为准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的划定和调整,由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向社会公告具体地理边界、面积。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