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草原生态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利用第二十六条有效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应当符合有关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并事先征得草原所有者、使用者和承包经营者同意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