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小广告发布管理规定第八条有效违反本规定发布的小广告涉嫌办假证、诈骗、涉黄等违法内容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本规定第七条作出处理决定后,应当将有关线索通报同级有关部门。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