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小广告发布管理规定第九条有效违反本规定发布小广告中标明的通信工具号码,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通知违法行为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并通知电信部门暂停该通信工具号码的使用。有关电信部门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予以暂停使用。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电信部门予以恢复使用。暂停及重新开通号码等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