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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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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第二章 编制立法规划、计划

第六条

有效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公民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提交《立法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包括:法规名称、立法依据、立法宗旨和目的、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对策等。

地方法规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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