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第七章 法规解释与立法评估第四十二条有效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法规解释与法规具有同等效力。地方法规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