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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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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第二章 水源地确定和保护区划定

第十条

有效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实行保护区制度,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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