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八条有效居民住宅区现有停车场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要的,经业主依法共同决定,可以在共有部分的场地、内部道路施划停车位,但不得影响消防安全、妨碍居民通行以及擅自占用绿化用地等。地方法规 · 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