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湿地保护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对破碎化严重或者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综合整治和修复,经科学论证,对具备恢复条件的湿地,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