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并增强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的意识。

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的宣传,并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