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的义务,并有权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进行举报。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