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有效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提交年度履职报告。业主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及业主委员会主任年度履职报告应当抄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