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管理部门第九条有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建筑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管理建筑市场。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