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六章 社会保障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残疾人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并方便和帮助残疾人办理社会保险。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