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六章 社会保障第三十七条有效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其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补贴。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